选择鉴定机构公告2024第1号
选择鉴定机构公告2024第1号
选择鉴定机构公告
(2024)第1号
委托事项:本院受理(2023)黔0623民初1380号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对为被申请人建房安装的水电、材料及人工费进行评估鉴定。
现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我院摇号的中介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应资质(土建、安装),且通过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初审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终核。
二、参与我院摇号的中介机构,不按照相关规定及业务范围参与摇号或从事鉴定事项的,将进入我院负面清单,不得再次参与我院的其他司法鉴定。
三、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摇号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时。
四、中标的中介机构在中签后三日内(节假日顺延)到我院办理委托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将重新选择中介机构。
五、案件的鉴定费用,由中标的中介机构结合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处理。
六、中标的中介机构现场勘查必须有两名专业的造价师并持证拍照证明,证明照片附在评估报告中,不能确保两名专业的造价师现场勘查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竟标。
七、案件必须进行时间承诺,承诺完成时间在现场勘验后十日完成。
八、双方当事人及中介机构如有异议,请于摇号开始前与人民法院外委办联系,摇号结束后视为双方当事人及参与中介机构无异议。
九、中标的中介机构不满足以上要求,影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将上报铜仁市中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联系电话:0856-*******
石阡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
2024年1月5日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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