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室外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室外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按照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珲春市公管中心拟对采购编号为hczfcg-16121的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室外监控设备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室外监控设备
3、项目情况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2016年度,根据省州教育工作的要求,需继续对市二中、一幼、二幼、三幼、特殊教育学校及寄宿制学校继续安装安防监控设备,鉴于2015年度安装的监控设备运行稳定性,并且为节约教育资金,无需再次购买监控监控平台总服务器、交换机及大型液晶一体机等平台核心设备,故此次安装的设备须于已有设备主机核心设备并网兼容,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另附明细
5、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06日下午15时止。
6、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7、超过上述第5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8、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金先生
电话:****-*******
财务:****-*******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8*****811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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