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三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 52 处历史遗留图斑矿山进行修复治理,治理面积为 38.55 万㎡,治理方式为清除危岩1.13 万 m3、进行地形平整 9.79 万 m3、砌筑挡墙 3703m3、覆土绿化 38.55 万㎡、设立警示牌 52 个等。该项目不得新增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5 11:00至2024-01-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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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历史遗留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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