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办结情况的公示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办结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儋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HI202*****0027),举报内容为:“近年来,儋州市光村镇银滩至泊潮一带海滩建设大面积的高位养虾塘,一部分养殖户在最高潮位线200米内的防护林地带建成虾塘,抽海水养虾。虾场从海里抽海水到虾塘使用后,将未经处理的尾水直接排放,含大量有机碎屑、虾粪及无机氮、无机磷、溶解有机物的废水直接排入泊潮周边的砂质岸滩及海域,严重侵蚀沙质岸线,导致大量生物死亡,存在抗生素残留污染、生物污染的可能,银滩变成黑沙滩;2022年以来,儋州市光村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21.9亩红树林被陆续砍伐。”儋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深入现场核查,并已将现场核查情况及举报内容问题解决情况报送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将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HI202*****0027)办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

附件: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

受理编号(X3HI202*****0027)办结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HI202*****0027)办结情况公示表.docx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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