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二次)
中方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ZFCG-2016-B003-J013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6-GC-HH-06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6-B003-J01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1-1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

1

63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1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

中方县长塘家园(一期)17号楼桩基探溶工程:3500米

1、以甲方提供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进行勘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勘察成果报告5(伍)套 ,并提供光盘资料(电子文件)1(壹)套。
3、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勘察单位必须做好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一、提交成果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在提交勘察报告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费总额的40%。
2、勘察报告提交满三个月再支付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投标单位需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人携带上述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时均验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壹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中方县玫瑰路150号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方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137*****884
地 址: 中方县生态城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6*****533
地 址: 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9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包,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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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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