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梁十里江湾中梁江山印零星工程7招标公告
南阳中梁十里江湾中梁江山印零星工程7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南阳中梁十里江湾(中梁江山印)零星工程7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08 14:00:00
招标主体:南阳中梁十里江湾(中梁江山印)零星工程7
招标联系人:李浩琪
招标联系人方式:156*****427
招标联系邮箱:lihaoqi@zldcgroup.com
招标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学路街道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南区916
招标范围:二批次地库喷灰,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顶板原浆收光,局部缺陷修补打磨;深灰色封闭底漆喷涂等工程,需达到移交条件。其他:地库顶棚喷灰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具体承包范围详见合同文件中承包范围,具体技术参数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以上描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认为是完整无缺的,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地库顶棚喷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三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场南路与长江西一路交汇处,占地面积*****.60m2,建筑总面积为******.42㎡,本次招标为二批次地库顶棚喷灰工程。
付款条件: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将工程进度报表报发包人及监理代表,发包人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30日前完成合同价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再由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上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作为工程进度款,于发包人审核完成当月支付;竣工款: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合同金额的85%;结算款:本工程验收合格,完整的竣备资料全部移交到发包人,并签订维保协议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结算完成后9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质保金: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但须扣留3%的保修金,保修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合同额10%采用非现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商票、工抵等)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南阳中梁十里江湾(中梁江山印)项目二批次地库顶棚喷灰工程招标公告.docx
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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