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79号)精神,更好推进河池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河池市宜州区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负一楼37室(邮编:******),来信请注明“《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c6663@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附件: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30日
河池市贯彻落实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79号)精神,更好推进河池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河池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推进河池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打造国际宜居康养旅游胜地,为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强区建设贡献河池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布局
1.高水平建设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
深入实施《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构建“一核三区两带”空间布局,充分挖掘长寿文化、健康文化和民族文化,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改善巴马旅游环境,推动巴马老年大学建设,发展高品质康养度假旅游;打造以巴马国际旅游胜地为核心的康养旅游核心区,高水平建设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构建自然康养、国医康养、科技康养“三位一体”康养体系,建设统一开放全域大健康旅游市场,开发融合自然、国医与科技等多维度的长寿旅游产品,发展“医、康、养、健、智、学”六位一体的康养旅游产业链;推动“巴马命河—水晶宫”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巴马赐福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定期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推进世界大健康论坛、全球饮用水论坛落户巴马,持续厚植大健康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责任单位: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市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投资促进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天峨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优化区域联动发展
充分发挥市文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发展作用,完善全市“一地一区两带”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和总体布局,打造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擦亮“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品牌,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全域协调、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推进东巴凤旅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世界长寿养生旅游金三角,推进一批一体化旅游服务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东巴凤旅游环线公路,进一步完善东巴凤旅游公交线路,形成以巴马瑶族自治县为核心的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两小时旅游圈。加强旅游规划、项目建设、市场宣传推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统一文化旅游品牌、统一规划线路、统一产品开发、统一宣传促销、统一监管服务,构建旅游产业联动发展新格局。
推动金城江、宜州、都安、环江等县(区)发挥贵南高铁功能,加强与其他城市联动、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推出辐射全区的精品高铁旅游线路。推动南丹、环江和贵州罗甸、平塘、独山、荔波等地通过景区联创、线路联串、节庆联办、资源联享等方式开展跨省(区)旅游联建,重点打造“小七孔-南丹-巴马”旅游线路产品,创建“黔桂跨省旅游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市文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办好办实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
采取竞争性举办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机制,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竞争导向,以办会促进各县(区)文旅产业加快发展,展示各县(区)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成果,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文旅品牌和产品。强化资源整合,各相关单位对承办地予以重点支持,承办县(区)集中力量办好大会,以“举办一届大会,建设一批项目,提升一个承办地”为目标,推出一批新项目、新业态、新品牌,持续做强做优当地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拓宽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成果,全力以赴竞选承办广西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文旅融合
4.激发文艺精品创作热情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措施和方案,使其更加完善,富有成效。积极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广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西艺术基金,争取有项目获扶持,鼓励和加大对重大主题文艺作品创作的支持,争取“广西有戏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新时代广西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项目资金,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广西剧展、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广西基层群众会演等为平台,创作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的戏剧、音乐舞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优秀作品,力争每年创作作品不少于10个。对全市获国际、国内、区内重大文化奖项符合条件的优秀文化作品进行奖励。鼓励保留文艺院团多出精品、下基层惠民演出,扶持广西濒危剧种毛南戏(河池)、仫佬戏(河池)在区内外巡演。加强基层文艺队伍建设,高质量办好河池市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河池市迎新春群众文艺晚会、河池铜鼓山歌艺术等节庆活动,开展“刘三姐歌谣文化”传唱、“周周演”等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创作优秀文艺作品。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5.加强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推动那地土司营盘遗址、中共红七军前委旧址﹙魁星楼﹚、韦拔群故居遗址及旧墓等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壮族舂榔舞、白裤瑶年街节、毛南族分龙节等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文化活化故事化”行动,深度挖掘广西俍兵、丹炉山古营盘等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讲好“壮族三月三”、刘三姐、铜鼓习俗、敬老习俗(壮族补粮敬老习俗)等文化故事,讲好徐霞客、于成龙、黄庭坚、冯京等历史名人故事,讲好韦拔群、韦国清、红七军等革命英雄故事,讲好仫佬族、毛南族、白裤瑶等少数民族故事,塑造河池文化和旅游故事知识产权(IP)、形象IP、产品IP,融入旅游线路和消费链。建设河池名家工作室、非遗大师工作室。推进宜州刘三姐文化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探索利用动漫等现代化技术开展刘三姐歌谣文化数字化展陈,积极推动巴马县与国家博物馆建立合作机制,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和旅游功能,打造精品展览,开展青少年研学、文创产品研发等活动。大力建设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筹备举办铜鼓文化论坛,举办壮族蚂虫另节、白裤瑶年街等节庆活动,持续开展黔桂铜鼓文化等非遗宣传活动,推动铜鼓文化保护理念深入民心。推进刘三姐歌谣、宜州彩调等民歌、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串联红色旅游景区,充分挖掘广西韦拔群干部学院旅游功能,培育八大红色游学精品路线,推动东兰县、凤山县创广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鼓励各县(区)实施打造一批高品质景区(度假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一批特色度假酒店(旅游等级民宿、广西山水酒店)、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一批特色美食、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丰富产品供给
6.加大优质旅游供给
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将金城江白马步行街、宜州会仙山公园“宜州之夜”、罗城凤凰水街、罗城义乌产业园特色街区、环江柳浪咧小镇、南丹丹泉小镇、亮美天峨城、都安密洛陀小镇等打造为特色鲜明的文旅街区,创建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旅游休闲街区。
全面推进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升级,推动巴马命河—水晶宫、巴马盘阳河、南丹矿物温泉生态旅游区、南丹歌娅思谷景区、东兰县红水河第一湾、坡豪湖—第一湾旅游度假区、大化红水河百里画廊、凤山三门海、宜州下枧河、天峨天湖等提质扩容,提档升级,建设高端旅游度假设施,丰富旅游度假产品。推动创建一批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力争成功创建2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文旅品牌。
加强文化和旅游品牌动态管理,对社会反响较差、经营效益较低,经复核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摘牌;星级旅游饭店达不到星级标准的将取消其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鼓励业态多元创新
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合理利用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以及各县(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资源,发展生态观光、生态研学、森林运动、森林养生等生态旅游产品,推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推进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推进绿色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充分发挥河池长寿资源优势,开发民族特色医疗、温泉疗养、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创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旅居养老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延伸长寿养生产业链,重点推进巴马、南丹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发展。
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培育、打造南丹巴平乡村旅游区、南丹蛮降农耕旅游景区、大化丹桂乡村旅游区等一批条件好、有潜力的乡村旅游区,打造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品牌,支持各县(区)开发乡村民宿、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休闲渔业、户外运动、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赛事和基地,创建体育休闲+旅游消费聚集区。常态化举办巴马国际马拉松、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环江“分龙节”龙舟赛、红水河垂钓大赛等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推动南丹县利用学青会山地自行车赛道资源,承办国家级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加快都安国际洞穴潜水基地建设。
大力打造文旅产业音乐IP,支持推动南丹县打造演艺+旅游发展新业态,常态化举办河池南丹“一碗老酒”音乐节,打造本土民族风的“一碗老酒”音乐品牌。
培育发展南丹洞天酒海、罗城天龙泉、宜州嘉联丝绸等工业旅游业态,打造一批工业旅游基地和工业旅游试点企业。
加快红水河旅游航道恢复开通运营,发展红水河游船、游艇旅游,培育水上旅游精品线路,做强水上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林业局)
8.扩大文旅消费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文化和旅游消费。支持文化体育场所增强旅游休闲功能,合理设置旅游咨询区、餐饮区、文创产品销售区等旅游接待设施。丰富“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定期举办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南丹白裤瑶年街节、瑶族祝著节、仫佬族依饭、毛南族分龙节等旅游节庆,继续推出南丹歌娅思谷、罗城棉花天坑、巴马仁寿源等景区景点驻场演出以及巴马长寿岛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演出等旅游演艺。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推出2个以上区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演艺精品。
推动大型商圈、城市街区深化文旅商融合发展,完善夜间照明、停车场、公共交通、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发展文化休闲和旅游消费“夜经济”。立足主城区规划一批特色餐饮街区,组织参加“广西美味”大家评线上线下评选活动,推广巴马火麻、环江香猪、侧岭油粘米、东兰板栗、龙滩珍珠李等河池代表性食材,培育“一县一特色、县县各不同”的“河池味道”。推动建设高端化、集聚化发展的度假酒店群,建设一批山水主题酒店,培育一批高端酒店和等级旅游民宿。支持包装河池“三品一标”特色农产品,活化利用壮族铜鼓铸造技艺、瑶族服饰、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等非遗项目,开发河池特色旅游商品;组织参加“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举办“河池非遗购物节”“丰收节”“河池中医药民族医药药膳大赛”等活动。
持续开展“壮族三月三 相约游河池”“秋/冬游广西(河池)”黄金季推广活动,鼓励各县(区)围绕节假日、寒暑期等时间节点,联动文化和旅游企业、新媒体平台等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活动,积极实施各项旅游优惠措施,鼓励市民游客出行,促进文旅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四)优化旅游环境
9.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加快补齐旅游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打造一批旅游公路、国内水路客运旅游精品航线,完善旅游航线网络、旅游列车线路、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
提升全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旅游集散中心、星级汽车旅游营地及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一批汽车旅游营地提质升级。完善旅游导览标识系统建设,推进《河池旅游导览图》适时更新。支持各县(区)围绕“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定位,利用城市公园、草坪广场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城市休闲旅游服务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全面增强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快进”“内畅”“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提升河池旅游交通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和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开工建设,改善巴马瑶族自治县、南丹县等旅游目的地交通条件。拓展河池机场、贵南高铁沿线高铁站、各县(区)汽车客运站等旅游服务功能。加快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中“黔桂风景道”“西江风景道”河池段建设。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推动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通达二级(含)以上等级公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通达旅游交通公路。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平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驿站等设施。鼓励各县(区)依托高铁站、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功能,优化旅游客运服务,积极拓展定制客运服务,普及推广电子客票服务,大力发展联程运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
11.加快智慧文旅建设
加快升级全市各县(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文旅场馆的物联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数字化监测能力。配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进“一键游广西”平台建设,组织全市各涉旅企业、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文化场所等资源进入“一键游广西”平台,整合河池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提升全市文旅服务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河池本土特色的文化旅游电商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局,市委宣传部)
1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深入实施“游客满意在广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牌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体系,推动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等级评定。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日常业务培训,落实持证上岗规定,提升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严格规范导游和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推动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引领文明旅游风尚。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诚信体系,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公开承诺事项和标准,严明践诺措施和责任,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推动“信用+旅游”场景应用。鼓励设立旅游服务质量“监察团”、“监察员”,鼓励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通过举办导游服务技能大赛等方式,推出一批讲政治、专业精、服务好的优秀导游,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旅游景区、酒店、民宿、购物、交通等涉旅环节进行全覆盖式体验监督,切实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约程序,尽可能减少采集游客个人信息,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预约渠道,最大限度满足游客参观游览需求。景区保留人工窗口,在游客量未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之前,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购票服务。在旅游旺季,通过延长景区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等措施,提升景区接待能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
13.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加大旅游市场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不明码标价、强迫及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建立健全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建立健全涉旅咨询服务、纠纷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快速稳妥处置涉旅舆情,推进以案促改、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做好旅游安全监管,联合开展行业安全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重点场所单位、重要时间时段的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热门景区景点增加警力配置,增强游客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委网信办)
(五)做强市场主体
14.大力引进头部企业。
推动大健康和文旅体育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坚持招大引强,举办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引进“链主”企业、新型文旅企业,吸引文旅总部企业落户河池,支持河商回河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1家以上全国涉旅百强企业。做好重点文旅项目策划工作,每年力争引进1个以上投资超过5亿元的大健康和文旅体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15.支持文旅企业发展
实施“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特色小微企业。支持文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资源整合、品牌输出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通过产品迭代、跨界合作、营销引流等措施实现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规上企业。谋划利用现有场地,改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支持旅行社创新经营模式,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支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专业团队运营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持续开展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创建,提升民宿建设品质和服务标准。落实国家适当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政策,依旅行社申请全额暂退或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坚持同等质量标准,依法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住宿、会议、餐饮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委宣传部)
16.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优化完善闲置旅游项目盘活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分类采取盘活措施,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存量旅游资产。推进罗城县武阳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宜州城区龙江河北岸自然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凤山县石马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旅游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推进罗城仫佬古镇、毛南半岛小镇、南丹丹泉小镇、天峨湖旅游度假区、东兰县国际铜鼓文化传承基地、巴马盘龙湾乡村振兴文旅项目等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罗城、环江、凤山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林水及城乡建设等项目规划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功能。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巴马国旅区管委会)
17.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强化服务提质,推进“一项目一对策”、政企座谈领导联系服务企业等制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发挥旅游协会及各行业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旅游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沟通交流,促进企业利益、行业利益、社会利益和谐统一。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现象级文旅项目,支持在全国有影响、具有原创性、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现象级文旅项目申请自治区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
(六)加强宣传推广
18.创新宣传方式
加强宣传部门统筹,建立文旅、商务等部门同频共振的宣传推广机制,整合市、县两级融媒体及各类传播平台和渠道,完善全媒体宣传推广矩阵,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讲好河池故事。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线上旅游运营商等的宣传合作,强化主流媒体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促进河池文旅知名度不断提升。在全国重点客源城市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专题文化旅游推介会。完善河池文旅形象大使队伍建设,引导各县(区)培育文旅“网红”或乡村旅游代言人,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等宣传活动,持续输出一批网红打卡地。加强与知名电视台、影视机构合作,鼓励旅游景区建立影视拍摄基地,参与影视、综艺等节目拍摄。积极参加自治区宣传推广创意大赛、精品旅游线路设计大赛等活动,鼓励全社会参与宣传推广创意创新,为文化旅游宣传献言献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文广体旅局、商务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
19.加强协作营销
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开展联合协作宣传促销。推动河池市旅游协会成立旅游市场营销联盟,推进河池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打造、媒体等方面的协作共赢,携手振兴河池旅游市场。加强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与全国各中心城市办事处(营销中心)的交流合作,实施“引客入河”行动,积极开展旅游专题推介、旅行社旅游踩线等活动,推进旅游产品落地实施。鼓励各县(区)成立专业化旅游营销机构,围绕世界级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各种原创IP,开展体验营销,利用传统节庆和展会平台全面开展营销推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体旅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
(七)扩大合作交流
20.深化国内外合作交流
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等为重点,充分利用西江生态旅游带、南丹县与贵州荔波县跨省(区)旅游合作联建等平台,打造一批跨省(区)精品旅游线路,实现市场共享、客源互送。深化深圳-河池两地城市文化、旅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巴马全域旅游发展,充分发挥“长寿巴马”品牌区域旅游辐射带动作用。紧抓天巴高速开通机遇,推进天峨、南丹、巴马、凤山、环江、荔波、平塘等地的区域旅游合作,以“天眼、天窗、天桥、天湖、天坑、洞天”为主题,推出区域旅游产品以及跨省自驾环线产品。深化滇黔桂红色旅游发展联盟合作。以东兰为基点为红色旅游跨省合作提供更多现场支撑。积极参加“千万老广游广西”等活动,支持港澳台青少年团组来河开展游学活动。
深化与马来西亚、老挝、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国家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借助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广西民族大学非遗研究院等保护研究机构,加强与东南亚国家铜鼓文化交流。拓展大健康产业与东盟国家地区的合作和交流,研究东盟国家的大健康需求。积极参与境外文化旅游推介会,推动文化走出去、游客引进来。积极筹备开展2024年维也纳“国际中文日”(联合国中文日)系列活动,争取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资格,展现河池特色地方文化。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
21.提升入境旅游服务
优化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围绕喀斯特风光、世界长寿之乡、刘三姐歌谣文化、铜鼓文化等世界级文化旅游资源,推出国际洞穴潜水、喀斯特溶洞探险、长寿康养、文化研学等更多受入境游客欢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便利化水平。强化导游以及景区、酒店等服务人员外语培训,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店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高入境游客使用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以及外币兑换便利性。提升离境退税服务质效,推动扩大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鼓励引导更多商店成为退税商店,进一步丰富退税商店商品种类。组织文旅企业、机构参加各类国际文旅展会,鼓励举办文旅展会活动,吸引境外文旅企业和游客来河开展旅游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外事办,巴马国旅区管委会,金城江机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文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推进重大事项,着力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文广体旅局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选优配强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保证时间精力、具体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市文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财政支持
建立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财政稳定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和旅游业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用好各有关渠道财政资金,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文旅项目建设。研究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国家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广西山水酒店等相关品牌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财政资金中安排。鼓励各县(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旅游品牌培育创建,对旅游品牌给予奖励。因时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发放文旅消费券、“引客入河”、市场开拓奖励等政策。将文化和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
(三)加强要素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河池市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政策,将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划的康养和文旅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探索建立用地绿色审批通道。通过盘活闲置土地、实施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等渠道,增加文旅设施建设用地供给。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支持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鼓励在依法界定各类景区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依托景区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财政局(金融办)、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银保监分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文广体旅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确保人才队伍不断档。加强导游队伍人才供给,推进导游职业转型升级,优化导游职业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导游劳动报酬。举办星级旅游饭店技能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培、以赛代训方式,进一步激发文旅行业“比、学、赶、超”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党员乡村旅游经营、乡村文化富民等专题培训,培养一批乡村文化和旅游致富带头人。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五)改进旅游统计工作
加强对旅游统计方法路径的研究,做实旅游统计基础工作,完善旅游统计的标准、方法、口径,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统计、出入境等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科学精准。创新和优化旅游市场数据监测,适时精准分析研判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基层旅游统计队伍的建设和旅游统计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旅游统计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公安局、统计局)
(六)狠抓贯彻落实
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细化出台配套政策,高效抓好落实。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文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