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2次
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2次
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第2次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的政府计划函的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6WHXD-C020-F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 购 内 容 :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59.774万元/年)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要求,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背街小巷《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相应的作业能力,至少拥有2辆8吨以上(含)洒水车,3辆车头,2辆吸扫车,20吨后装式压缩车2台(提供车辆所有或使用证明);
4、投标人须在武汉市有常设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3月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证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代表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9:00-12:00,14:00-17:00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许可证证书;车辆所有或使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证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以及注册地区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9:30时止。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3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9:30时。
九、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3号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堤角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瑜 联系电话:***-********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60号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27层5-7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电话:***-********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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