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园小区一期23幢23-05号商铺变卖招标公告

县龙园小区一期23幢23-05号商铺变卖招标公告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石林县龙园小区一期7幢、22幢、23幢、24幢共计17套商铺的

变卖公告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1日10时至2024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1)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石林县龙园小区一期7幢、22幢、23幢、24幢共计17套商铺(详见附表)。

序号

商铺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楼层(所在层/总层高)

变卖价(元)

变卖预缴款(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7-01号

*********

118.45

1/6

******

******

******

2000

2

7-02号

*********

98.13

1/6

******

******

******

2000

3

7-05号

*********

118.45

1/6

******

******

******

2000

4

7-06号

*********

118.45

1/6

******

******

******

2000

5

7-07号

*********

98.13

1/6

******

******

******

2000

6

7-08号

*********

246.72

1/6

*******

*******

******

3000

7

22-05号

*********

68.96

1/19

**4138

**4138

******

2000

8

22-06号

201401748

59.46

1/19

461307

461307

90000

2000

9

22-07号

201401747

74.07

1/19

560660

560660

******

2000

10

22-08号

201401746

68.96

1/19

**9386

**9386

******

2000

11

22-09号

201401745

**.72

1/19

393431

393431

70000

2000

12

23-01号

201401753

98.12

1/19

713003

713003

******

2000

13

23-02号

201401754

134.29

1/19

955**5

955**5

******

2000

14

23-03号

201401755

56.41

1/19

465425

465425

90000

2000

15

23-05号

201401756

130.43

1/19

913217

913217

******

2000

16

24-01号

201401744

98.12

1/19

698154

698154

******

2000

17

24-05号

201401759

56.41

1/19

409912

409912

80000

2000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注:变卖预缴款内已包含保证金,缴纳变卖预缴款后无需另行缴纳保证金。

二、竞买人条件: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标的是否限制竞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若竞买人查询了解后标的无限制竞买条件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前共同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并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昆明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登记手续,建筑面积及位置界线以登记机关实测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2、拍卖标的目前是否存在欠缴水、电、气及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落实,标的物占有使用情况及是否有物业费欠费情况请自行咨询了解;

3、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缴纳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应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4、标的物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户口迁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若存在的其他瑕疵及未告知的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勘,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需要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的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本次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须垫付卖方税费后持垫付票据原件向执行法院申退税费,申退期限为买受人签收成交裁定书后15日内,逾期申退的,该笔税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历史欠税、欠费以及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6232813910002009637)并注明:变卖余款缴纳。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0873-3835019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1)”、“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变卖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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