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处30米海事搜救艇招标公告
地方海事处30米海事搜救艇招标公告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泽县地方海事处的委托,就洪泽县地方海事处30米海事搜救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HZCG-*******号
2、项目名称:洪泽县地方海事处30米海事搜救艇采购项目
3、项目简要说明:洪泽县地方海事处30米海事搜救艇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价:肆佰贰拾玖万元整(¥:429万元)
5、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二级或以上船舶建造资质证书或具有相关船检部门颁发的钢质二级及以上船舶建造适检条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度不得有亏损;(提供2014、2015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5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标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6)投标人必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近三年内未因信誉问题收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的承诺书;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第三方。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各投标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jscczfcg@163.com(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有任何改动)。
2)招标文件工本费合计300元人民币/每份,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3月30 日-2016年4月 8日下午17:30分(以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6、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6年4月19日下午2: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4月 19日下午2:30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玥 联系电话:132*****68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二楼会议室
7、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 年 4 月 19 日 下 午 2 : 30分
开标地点: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二楼会议室
评标地点: 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二楼会议室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898
(2)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898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玥 联系电话:132*****683
9、保证金及履约金缴纳信息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一起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单位本身。(考虑到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便,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汇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接收主体为采购人)
10、公告内容如果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公告为准。
采购人:洪泽县地方海事处
日 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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