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门禁、餐饮管理系统及电视招标公告
监控、门禁、餐饮管理系统及电视招标公告
厦门中实-公开招标- 2016-ZS2043鼓浪屿丽之岛酒店监控、门禁、餐饮管理系统及电视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6-ZS2043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鼓浪屿景区龙珠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海坛路1、2、3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陈小姐/洪先生 ****-******* |
采购项目名称: | 鼓浪屿丽之岛酒店监控、门禁、餐饮管理系统及电视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鼓浪屿丽之岛酒店监控、门禁、餐饮管理系统及电视采购1项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 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连小姐/******* 传真:0592-******* |
采购文件售价: | 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4-19 9:0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陈小姐/洪先生 ****-******* |
其他: | 一、E - mail:********0@qq.com 二、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
采购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为:2016-03-30 16:44:58 | |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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