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新马、联合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新马、联合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新马、联合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新马、联合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武汉江岸区新江岸、新马、联合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2、招标编号:WHQD ZC2015-222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40.773806万元,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27.97618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需提供副本)
2、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上岗证,所有人员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且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账户密码);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登记表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及项目经理建安B证;
8、须提供近二年(13、14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连续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9、提供已完成的近二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个项目,需提供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0、投标人须取得在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
11、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9:00时开始受理),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9:30时;
2、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溪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电话:***-********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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