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9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9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9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1-0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9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宁潭州新能源来宾市兴宾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3-******-04-05-******;南宁潭州新能源来宾市象州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3-******-04-05-******;南宁潭州新能源来宾市武宣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3-******-04-05-******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宁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已履行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程序,符合集团招标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内控制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9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合作方+工程总承包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部分乡镇农户的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安装3600户,计划总装机容量为90MW,总投资*****万元,采用“ 全额上网”模式。根据当地市场调研,本项目户用光伏计划采用阳光棚人字坡安装形式,平均单户安装容量约25KW,倾角5°,南坡2/3,北坡1/3,采用单晶硅双玻组件,电力消纳方式采用全额上网,并网电压等级为 380V,施行单户并网形式。
    来宾市兴宾区:本项目利用来宾市兴宾区的来宾镇,凤凰镇,良江镇,小平阳镇,迁江镇,石陵镇,平阳镇,北五乡,三五乡,五山乡,陶邓乡,桥巩乡,良塘乡,七洞乡,大里乡,溯社乡,城厢乡,蒙村乡,寺山乡,石牙乡,南泗乡,高安乡,大湾乡,正龙乡等区域内的农户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安装农户1200 户,单户装机容量25KW,安装总量为 30MW。
    来宾市象州县:利用来宾市象州镇、石龙镇、运江镇、寺村镇、中平镇、罗秀镇、大乐镇、马坪镇、百丈乡、妙皇乡、水晶乡等乡镇部分农户的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安装农户 1200 户,单户装机容量 25KW,安装总量为 30MW。
    来宾市武宣县:本项目利用来宾市武宣县的武宣镇、黄茆镇、二塘镇、三里镇、东乡镇、通挽镇、桐岭镇、禄新镇、思灵镇,金鸡乡等区域内的农户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安装农户 1200 户,单户装机容量 25KW,安装总量为30MW。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包含二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3.1 资源合作:
    (1)获取屋顶资源、协助招标人签署屋顶租赁协议;
    (2)电网的接入批复性文件办理、项目屋面附加荷载复核报告办理、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协助招标人签署购售电合同等。
    (3)并网调试和验收(竣工验收、环保、安评、消防验收、质量监督验收等);
    (4)协助招标人办理当地企业招商引资享受的优惠政策;
    (5)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取得的合规性文件;
    (6)上述事项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屋顶租赁费除外)。
    (7)由于系统接入方案批复引起的所有送出工程及屋顶业主所属配电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费用、屋顶加固费用(如有)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2工程总承包:
    (1) 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部分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规划建设容量90MW;
    (2)各屋顶施工范围内的检测、加固、防水等改造内容(本改造部分涉及到原有屋顶的拆除、恢复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3)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 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人员培训及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 服务、结算、配合招标人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4)本工程设计包括初设文件深化施工图设计,加固方案(如有), 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招标人等有关方审核确认。
    (5)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重要设备(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支架、SUG、并网柜、汇流箱等)的采购,需经招标人的确认并符合《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户用光伏项目技术标准>》;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6)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 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
    2.4计划工期(包含设计、施工): 3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 2012 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 GBT*****-2014、《太阳能资源评价方法》 (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采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一次交验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2022年)营业利润为正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1.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7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需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8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持有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5.2.1 采取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2.2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交易电子化平台,在投标截止前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完成投标确认后,进入“我的投标项目”或“缴纳保证金”页面,针对本项目选择“担保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2.3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4 年1月6日~2024 年1月30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进行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4年1 月3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10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 2024 年1月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进行同步公示。
    9.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 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宁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兰路西侧1004室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173*****3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道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步步高置业新天地九华商业街东区*******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91*****070152*****260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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