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3破315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2023浙03破315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浙 03 破 315 号

2023 年 12 月 11 日,本院根据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裁定受理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1 月 24 日前,向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龙湾区上江路 198 号经开区商务广场 A 幢 2301室;联系人:林剑 135*****745,陈云 158*****65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 时 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鹿城区南浦路 399 号)破产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日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公告-日强光伏.pdf 下载
通知书(债务人有关人员)-日强光伏.pdf 下载
通知书(债务人)-日强光伏.pdf 下载
,浙江,温州市,温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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