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警用专用装备招标公告

2015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警用专用装备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周至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公安局2015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警用专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周至县公安局2015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警用专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2B-2016-037

三、采购 人 名称:周至县公安局

地 址: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联 系 方 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吉祥路183号

联系方式:胡工***-******** 杨工 183*****92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周至县公安局2015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警用专用

装备采购,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预算:242.144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主要警用产品(催泪喷射器、防暴盾牌、防暴服、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毒面具、防割手套、水壶、手动路障、约束带,强光手电、手铐)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有效备案证明原件及主要警用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以上资料要求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吉祥路183号太白居707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 14:30之前

2、开标时间:2016年 4月 20日 14:30

3、投标/开标地点: 周至宾馆

九、检察机关备案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有效备案证明,没有备案证明将视为无效文件。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庞效荣 董荣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吉祥路支行

帐 号:****************5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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