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紫荆产业区百官小齐村庄规划及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凌河紫荆产业区百官小齐村庄规划及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紫荆产业区百官小齐村庄规划及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履约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概况
(1)咨询内容:
1)总论;
2)规划分析;
3)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7)环境风险评价;
8)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9)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0)“三线一单”要求;
11)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2)公众参与;
13)评价结论;
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紫荆产业区百官小齐村庄规划环评编制,编写《紫荆产业区百官小齐村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五、咨询要求: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
六、咨询方式
以文本的方式完成咨询工作;合同签订后1年内提交设计成果。
七、技术咨询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式:
1)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文本报告;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法规、规范;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最终通过规划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获取批复文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成果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履约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编制规划环评及开展相关评审等工作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凌河紫荆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邮箱地址: Lnwq0416@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