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畈乡祝村村村口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莘畈乡祝村村村口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婺城区莘畈乡祝村村村口公园景观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造价约16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汀步、停车位、园路铺装、景石、景墙、管沟、绿地造型平整等。

3、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莘畈乡祝村村。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婺城区城乡和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4、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等;6、施工企业须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7、本公告第2.2、2.3、2.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2016 年 04 月 06 日—— 04 月 0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会议中心

联系人:金子煌 金海钟 联系电话:158*****234 188*****432

六、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祝村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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