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称“市法援中心”)决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募对象

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正常执业的律师。

三、招募方式

由律师个人自愿申报,经长沙市各市属律师事务所、区县(市)法援机构择优推荐,市法援中心组织复核后入库,具体律所及法援机构可推荐名额附后(见附件1)。

四、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为法律援助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符合标准的法律帮助;

4.自愿遵守市法援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要求;

5.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以上,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无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及受援人有效投诉;

7.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不合格案件。

(二)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专业条件

1.刑事案件律师库:具有丰富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和刑事辩护与代理的实务经验,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刑事辩护经历(执业年限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下同),办理过不少于10件的刑事案件;

2.民事行政案件律师库:具有丰富的民事、行政法学理论知识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等实务经验,且具有两年及以上的执业经历,办理过不少于10件的民事案件或不少于5件行政案件;

3.民事行政案件律师库下设劳动争议案件律师团:需满足民事案件律师库条件,且办理过不少于5件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或不少于10件一般劳动争议案件;

4.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律师库: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办理过不少于5件未成年人案件。

(三)优选条件

1.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2.长期热心法律援助工作,近三年承办过3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或多次参与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的;

3.近两年在部、省、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有案件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

4.所承办案件入选部、省级典型案例的。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7:00止,推荐单位将纸质材料(原件)报送至市法援中心大厅归档窗口,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政务邮箱(邮箱:cssggflfwzx@126.com)。

(二)应提交材料

  1.《长沙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交原件);

5.廉洁从业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交原件);

6.《律师事务所择优申报、推荐表》(原件);

7.《区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择优推荐表》(原件);

8.专业条件中案件结案文书复印件(含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优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印章);

9.《长沙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原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招募不单独接受律师个人申报;

2.市法援中心原入库律师应按前述要求向对应单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择优入库;

3.市属律所推荐的,应当报送前述第(二)应当提交材料中除第7项之外的所有材料;区县(市)法援机构推荐的,应当报送第(二)应当提交材料中的所有应提交材料;

4.申请入库律师可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律师库任选一类,选择申请民事行政案件律师库的律师可自行选择是否加入劳动争议案件律师团;凡符合未成年人案件律师库的律师,均可选择申请加入,不受前述限制。

(四)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通过市属律师事务或律所所属的区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报送材料,由律所或法援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并按可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2、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推荐入库的律师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及所选库的专业条件,并应当将多次参与法援案件办理及办理效果作为重要择优条件;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中应当含三分之二及以上办过法援案件的人员;

3.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经复审无异议的,推荐人员作为长沙市法律援助办案律师拟入库人员;

4.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入库律师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无有效检举、投诉的,予以正式入库。

  六、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内容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自觉接受市法援中心的指派、监督和指导,按照司法部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优良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按规定反馈工作情况、案件进程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保证结案后1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卷宗;

 3.积极参与市法援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培训、案件质量评估等;

  5.撰写经办法援案件典型案例,提交案例的数量不少于本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20%;

6.参与研究和处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

7.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七、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管理

1.入选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应接受市法援中心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2.若入库律师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将依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通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律师协会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处罚。

 八、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人:周婧王 芳

  咨询电话:******** ********

  电子邮箱:cssggflfwzx@126.com

附件1:可推荐名额表.xls

附件2:长沙市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3:廉洁从业承诺书.docx

附件4:律师事务所择优推荐、申报表.xlsx

附件5:区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择优推荐表 .xlsx

附件6:长沙市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募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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