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3年的租赁权

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3年的租赁权

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3年的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月5日

受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平台”对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MZNC24-03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

三、标的概况: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文化礼堂部分房屋租赁权。出租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1楼面积约20平方米,2楼约380平方米);出租年限:3年;业态要求:家宴馆;现状:空置;起拍价:人民币*****元/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及提交资料: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乐安湖村村民(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存续的注册地在乐安湖村范围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余姚市乐安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杨建京,联系电话:158*****170),凭余姚市余姚市乐安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资格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1月12日下午4时前自行登录本公司的“网络拍卖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个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照片;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述报名资料及资格证明原件(如是单位,还需携带公章)于2024年1月8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1月12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账 号:390*****192********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18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1年租金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同时向本公司支付2000元的买受佣金,然后于2024年1月19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第1年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马渚支行云楼分理处;账号:942*****302******)。

买受佣金请汇入本公司账户(户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号:390*****192********)。

本公司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人仅提供往来款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拍卖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礼堂 租赁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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