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民政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维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民政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维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 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LNYD2024-1004) 项目名称:营口市民政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1、平台维护服务需求 (1)云资源租赁服务费、网络安全服务费、通信维护服务费、桌面运维服务费等维护费用。 (2)现场水电费。 2、平台运营服务需求 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专业化运营,构建集服务、培育、引导、管理、市场化拓展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整合统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资源,规范养老服务管理,不断满足老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升养老服务体验,构建智能化、多样化、全方位的智慧养老体系。 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工作,将运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要涵盖:网站维护、服务过程管理与监督、话务信息维护、舆情监控、数据分析、知识库维护等。投标人须根据运营要求提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方案。(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市场化服务拓展 以平台为基础,大力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梳理供需服务清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开发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共同研究“互联网+养老”的突破方向与实现路径,搭建类似于淘宝、滴滴打车的互联网平台,解决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竞争不充分、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难监管等问题。供方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可提供的养老服务产品,需方在平台上发布诸如助浴、理发、代配药、照护等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开发推广一健呼叫、防走失手环、红外线监测、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智能产品,实现线上有声音,线下有身影。重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六助服务。投标人须根据服务要求提出市场化服务拓展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5、介质形式(U盘)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1)现场递交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介质形式(U盘)的投标人,须将介质形式(U盘)良好密封并邮寄至代理公司,如因邮寄原因造成文件破损,对递交文件及开标过程造成影响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介质形式(U盘)邮寄至代理公司,并与代理联系人确认签收。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收件人:徐胜男 联系电话:0417-*******转66招标信息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民政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清华大街西17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转66招标信息部 邮箱地址:lnydzbdl@163.com 开户行: 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4*****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胜男 电 话:0417-*******转66招标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