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综合楼三、四楼塑钢窗户和破损钢化玻璃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综合楼三、四楼塑钢窗户和破损钢化玻璃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综合楼三、四楼塑钢窗户和破损钢化玻璃更换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格要求施工。2.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辅材、搬运、高空作业费、测量损坏玻璃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最终按实结算。3.本项目需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4.本项目工期30天,工期从接到校方通知第3日起算,不顺延工期;延期的,须按每天1000元标准扣款;涉及其它违约的,须支付校方中标价*10%违约金。5.报价时,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品牌要求报价,铝材择选闽铝/忠旺/兴发/奋安/华健铝业等品牌。进场前,所有材料须提前报备校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所有型材规格及厚度不下浮。6.供应商必须具体说明安装工艺,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两年,留合同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内保证不褪色,保证安装牢固,有任何质量问题须无偿更换或修复,因脱落产生的安全问题须自行承担责任。7.因涂料施工影响面大,为不影响校方开学和施工期间周围卫生环境,进场前,中标商须向物业缴纳4000元文明施工费,若出现24小时内无法立即整改的,校方有权直接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清洁,费用从文明施工费中扣除,中标商不得有异议。8.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施工,做好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施工期间,所有人身安全的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9.中标七个工作日内,设计费2000元(不含税)一次性现金支付给设计单位。10.中标单位需支付2000元作为中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校指定账户(中标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校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全款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5日15:00】到【2024年1月12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因学校管理需要,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4:0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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