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转运站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垃圾分类转运站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拟对垃圾分类转运站新建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垃圾分类转运站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JH20-G1004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 新建钢结构垃圾分类转运站1栋,建筑面积102.83平方米,层高约6.8米,包含装饰装修、完善附属水电设施和配套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等。
2建设地点: 天津 市 滨海新区 区(县)
3招标项目(标段)估算价: 195.2942 (万元)
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含土建、水、电、设备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严格遵守招标人有关的保密规定,并向我方提供保密承诺书。
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7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8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及其他军队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名录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须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三年(2020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具有已完工投资额不小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方式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 年1月5日至 2024 年1月11日,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记。
投标人报名时需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至qwxyjc@163.com邮箱,发完后请短信或电话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只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业务)。
八、招标文件申领方式:电子邮件发放。
九、开标时间: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汪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82*****763、151*****987
2.地址:天津市
2024年1月5日
标签: 新建工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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