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石油分公司各项目现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5万元/标段

2.5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框架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一标段,共入围3家单位,为招标人及其并表合资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加能站(成品油加油站、天然气加气站、加氢站、充电站等)、成品油库、非油品存储与销售、其他经营及非经营设施的新(改、扩)建、隐患治理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维修以及安全、环保、绿化、信息化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

一标段:天津石油分公司委托的、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或年度预算并实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维修等石油化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二标段:天津石油分公司委托的、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或年度预算并实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维修等充电和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顺序逐一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标段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此投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造价咨询类服务,且在有效期内,盖CA章;

3)具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的加能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充电)或油库等同类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等内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企业征信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 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盖CA章;

7)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在官方平台“企查查”中查询的2022年10月1日至今存在纠纷案件,须提供各项纠纷的详细说明,并已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具体措施附相关证明),同时保证不影响如中标后的正常履约,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盖CA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或者持有安装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须提供证书、任命书及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2)至少配备 5名及以上具备三年造价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注册于投标人单位),须提供任命书及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不得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超过两家的情形。

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须遵守以下内容:

(1)《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2)《天津石油分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3)《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7时00 分。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线上获取方式: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文件费电汇凭证⑤开票信息(备注开具专票或普票),并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电汇信息:开户名: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开户账户:212*****8910001(备注项目名称简写:造价咨询一标段入围+文件费)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0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0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号

邮编:******

联系人:张烨

电话:022-********

电子邮箱:

邮编:******

联系人:张烨

电话:166*****037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南路交口东南侧三诚里26-708

邮编:******

联系人:万福轩

电话:131*****290

电子邮箱:**********@qq.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天津石油纪检监督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王健,022-

********

电子邮箱

xfjb.tjsy@sinopec.com

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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