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扩大哨点监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扩大哨点监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扩大哨点监测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病人医用试剂/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采购单位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乌兰浩特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六楼,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六楼,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圆
项目联系电话 186*****255
采购单位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靳女士0482-*******
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电梯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佳圆186*****255

项目概况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扩大哨点监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GC2023-072(XAHW)

项目名称: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扩大哨点监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检测试剂盒1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磋商文件

******.00

2

检测试剂盒2

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磋商文件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8 条规定的条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6、供应商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8 条规定的条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6、供应商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1:30时,下午 2:30— 5:30时到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提供以下材料: 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六楼,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六楼,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靳女士0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电梯六楼            

联系方式:李佳圆186*****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圆

电 话:  186*****255

 

标签: 新冠扩大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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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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