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308-******-04-0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云南门吉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鸡街铺社区长塘子水库旁。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3.086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约80亩,商业用地面积约23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业态包括工厂区、产品研发中心、红酒博物馆、玻璃酒窖、酒店、景观餐厅、民宿区等。项目总投资*****.00万元。该项目招标规模约*****.00万元。
2.4招标范围:(1)本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厂房、研发中心、食堂、地下玻璃酒窖、地下设备用房、酒店、民宿、地下车库的土建及装饰装修施工、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2)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完成全部工作内容。(3)设计及施工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使用。(4)具体施工范围及要求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发包方实际委托为准,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以监理人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力争达到各级优质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工程有1个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指总投资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建项目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完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自由象创业园区c1栋,601室)报名。
5.2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弥勒市湖景酒店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莲花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s:///)上发布。招标人和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云南门吉酒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福地天街7栋3号 | 地 址: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自由象创业园区c1栋,601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冯工、李工、苏工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自贸区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标签: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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