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项目
2、项目概况:
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处置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砂石资源。
3、根据县交运局《关于送审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砂石土资源利用实施方案的函》,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物 | 挖方(万m3) | 填方 (万m3) | 理论可用 (万m3) | 损耗量3% (万m3) | 实际可利用量(万m3) |
1 | 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剩余砂石土资源 | 1352 | 412 | 940 | 28.2 | 911.8 |
备注:表层松散土体、极软石、软石为弃土,本次未做统计;本次统计的为坚石及次坚石,可用于建筑石料用储量。 |
由于本次处置的标的物是县交运局依据《翻坝高速西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编制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砂石土资源利用实施方案》,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实际利用数据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做好现场踏勘、勘测等工作,参与投标即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并承担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品质发生变化的一切风险。
4、项目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同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建设周期。中标人须根据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宜渝高速)的实施进度安排,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从指定区域(施工现场3km内)自行转运剩余的砂石土资源。
5、报价说明
本项目投标人报价为砂石土资源的单价,根据评估单位出具有评估报告,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最终中标人按照实际转运量×中标单价据实支付砂石土资源的费用;
6、收益缴纳:
中标人须在中标确认书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向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财政账户(账户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秭归县支行,账户号:566*****6545)缴纳剩余砂石料处置收益50万元,签订合同。在项目开始实施后,每年12月31日前据实向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财政账户(账户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秭归县支行,账户号:566*****6545)缴纳本年度剩余砂石处置收益费用,预缴的50万元处置收益在最后一个年度予以抵扣清算。
7、其他条款
中标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划设计施工,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批准设计范围破坏性挖掘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旦发现超批准设计范围破坏性挖掘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立即向县交运局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书面报告。
中标人负责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利用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等主体责任;在处置项目剩余砂石资源的过程中,应就近设置砂石加工场所,优先选择已建成并符合规划、环保、水利等行业管理要求的场所,对于新建砂石加工场所,其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程序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点监管对象(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秭归县南郡大道12号市民广场4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8号
联系方式:138*****92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联系方式:15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双云
电 话: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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