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
2024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党委,育才生态区工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市科协将组织实施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申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区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乡村振兴方面成效明显。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二)农村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3.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总计时间20天以上、受益群众5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明显。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三)科普社区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为科学普及做出贡献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社区。
申报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月在社区开展科普活动不低于2次。
5.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四)科普村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村民开展科普工作的行政村。
申报条件:
1.有健全的村委会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村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建有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图书室,购置必要的科普器材和设备,科普图书存量不少于200册。
3.科普培训:每年邀请专家开展科普讲座、培训或播放科普视频,举办讲座或培训班不少于5期,培训内容有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健康安全、农村电商平台运用等实用内容。培训覆盖80%以上农户,并登记在册。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五)科普学校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及职业中学。
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宣传更新科普内容。
3.建设有科学活动室或科普图书室,配置相关科普器材及资源包等设施,科普图书存量不少于300册,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科技教师,小学一周2节科学课,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
4.科普活动:每年邀请专家向学生开展科普讲座或播放科普讲座视频,在校学生覆盖率达到100%,保存影像资料并登记在册。每年开展包含科技竞赛、机器人赛、科学节等各类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学生不少于1000人次,并保存影像资料。
申报方式: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各推荐2个学校,市直属学校直接申报。
(六)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机构。
申报条件:
1.设有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固定场所,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2.配备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队伍。
3.实施对外开放。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260 天;公共场所类、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60天。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 30 天(含法定节假日)。
4.重视科普工作。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针对基地自身特点和公众科普需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每年的“全国科普日”、“科技月”等活动,每年开展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
申报方式:各科普教育基地直接申报。
(七)科技小院建设项目
申报范围:依托单位需建立相关的农技协组织,常驻乡村,直接面向农民,以示范、咨询、对比、服务、讲座等方式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农业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需建立相关的农技协组织,提供一个科技人员居住的小院,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办公条件、必要的交通工具、相关的培训设备以及技术研究示范基地等。
2.设立一位首席专家,由具有专业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担任,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决策;负责选派专业硕士研究生入驻依托单位进行研究工作。
3.应至少有一位以上研究生常驻,入驻研究生应每天撰写日志。
4.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绿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作用。
申报方式:各科技小院直接申报。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使用
(一)项目评审。市科协安排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经市科协审核通过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自项目批复之日起,请及时开展实施工作,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获得项目资金资助的单位自项目批复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并在年度内执行完毕。实施单位要妥善保管项目相关票据、文件资料等并存档备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经费由海南省科协基层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以下:
1.科普资料和设备费,包括图书资料费、科普设备费和展品展具费。其中,图书资料费是指为开展科普活动所需购买或制作图书、音像资料、宣传资料等发生的费用。科普设备费是指为开展科普活动所需购买影像制作器材、演示播放器材及其相关的多媒体计算机等科普专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展品展具费是指用于购买和制作科普宣传品、宣传栏等科普展品、展具所发生的费用。
2.科普活动费,包括培训讲座费、展览费、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科普资源开发应用费等。其中,培训讲座费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的培训讲座过程中发生的聘请师资、租赁场地和设备等费用;展览费是指面向公众举办的科普宣传展览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运输、差旅和劳务等费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是指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示范活动中发生的购买新品种新技术及配套原辅材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租赁示范场地、购买推广种苗和设备等费用;科普资源开发应用费是指面向公众实际需求,筛选“科普中国”及项目执行单位自有科普资源内容,开发应用数字科普产品产生的费用。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组织、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材料报送
(一)各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3月8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报送市科协科普部。申报表请在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kx.sany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推荐材料包括:
1.《2024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
2.有关附件材料包括: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上一年度),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2)农村科普基地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3)社区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4)行政村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5)学校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6)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7)科技小院2023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坚决杜绝申报程序和申报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要统筹结合,区分层次。2024年之前,未获得过该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只能申报培育项目,已获得过该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只能申报提升项目。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和科普村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同时符合多个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三)各区党委、育才生态区工委、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
(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徐万航??******** ?187*****522
电子信箱:sanyakp@126.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房地产服务中心14层22号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2024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标签: 基层科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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