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中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以西,协作路以南郑州市中心医院停车场。

2.3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利用院区5号楼东北侧停车场配置1台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台20kW一拖四轮充充电机;3号楼南侧停车场配置1台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台20kW一拖五轮充充电机。可以利用停车位共计22个。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移交前维护、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内容。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设计范围:负责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验收、设备及材料技术规范书和竣工文件编制等。

(2)手续办理范围:工程施工、电力接入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范围:充电桩设备、集电线路、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及计量设备、监控系统、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要求的配套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供应、运输、卸货、二次倒运、验收、现场保管发放。

(4)工程施工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破路恢复施工等建筑施工、集电线路、接地、配套设施安装施工,验收、工程资料编制、竣工图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等。

(5)验收范围:完成对整个项目的试验调试及检查、性能质量保证等工作,完成工程验收(含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6)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工程总承包管理、施工协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生产职工培训、设备成套技术服务、工程建设检测及配合工程建设检测所需的工作和费用,结算、配合采购人决算审计,满足生产运营所必须的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承担项目缺陷责任期内所有维护维修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设施、人工、运输等费用),满足可研设计要求。

(7)其他说明: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商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及提供服务范围,发生的任何变更都在总价范围内。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合格尺寸,外观、性能符合标准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指标定义,可靠性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电网企业要求的合格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标准为准。

(4)施工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供应商须同时具备3.1.1、3.1.2和3.1.3的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近6个月的)。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网页截图打印页(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符合上述3.1.1要求,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3.1.2和3.1.3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hnfdzb@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充电桩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供应商名称”字样。代理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曼、谷利平

邮箱:hnfdzb@163.com

联系方式:0371-********、0371-********、0371-********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监督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

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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