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7: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预算金额 ¥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荣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裕民西街与利宁街路口(建设局五楼507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向荣 138*****69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荣 0953-*******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pdf
附件2 投标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YY-2024-002

项目名称: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吴忠市市本级和利通区政府实施的清洁取暖项目及牵头汇总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的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出具中期和最终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二标段:负责青铜峡市、盐池县的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出具中期和最终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报告以县级为单位出具。

三标段:负责同心县、红寺堡区的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出具中期和最终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报告以县级为单位出具。(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期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0个工作日完成。终期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后90个工作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3.4-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ATYYGCZX@163.com)确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上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与利宁街路口(建设局五楼507室)        

联系方式:马向荣 138*****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马荣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

电 话:  0953-*******

 

标签: 冬季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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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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