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新化5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沙县新化5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金沙县新化5O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新化5O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
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金沙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4NGZ020035
2.2项目名称:金沙县新化5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金沙县新化50MW农业光伏电站电站本期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7.5MWp,交
流侧额定容量为50M,根据接入系统报告,考虑到电站规划容量,输电距离及在
系统中的作用,本期金沙县新化50MW农业光伏电站与一期金沙县新化乡30M瓜
光伏电站、金沙县新化10OMW风电场项目采用联合送出方式,送至110kV升压站,
本工程本期无需新建升压站。本期光伏方阵出口电压经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
35kW集电线路汇入110kV升压站,通过110/35kV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W后以1回
110kV线路接入现有220kV柳塘变电站的110kV侧,接入贵州电网。送出线路长度
约31.5水m,导线截面采用2×240mm2,本期分摊4km送出线路建设.
2.4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
主变、35kV高压开关柜、SVG、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入、设
计工作、施工工作、协调、试验、安装、运输、专项验收等工作。
”(2)升压站集控系统(集控中心场站侧部分)设备及安装调试参照中核汇
能集控设备相关要求执行,具体以实施阶段需求为准。
(3)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
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
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暴發料修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长物镇及后到
2.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项目光伏部分、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部分:2024年2月28日开工,
2024年6月30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发电,总工期:123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
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
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
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
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
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50MW(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贵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贵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
同规模总装机容量50MW(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
材料):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堕有家、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总机溶量50M今)以上光伏
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确定
人时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
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
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m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
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
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
(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
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
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
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
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
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2024年1月5日19:00一2024年1月10日19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
nncecp
化有
c0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
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
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采
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
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
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9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号院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

2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18811160282
电子邮件:zhou jq@puyuan..co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说明
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
应链管理有限公▣
024到
买弘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光伏 总承包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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