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
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23JFR883C11506BD/CNSC-24HDGC020028
2.2项目名称: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二次招
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江苏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广东省等
省份大型核设施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及评价、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复核技术服务进行集中采购。
2.4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要求》(版次:
B)为准):
江苏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广东省等省份的大型核设施初步可行
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及评价、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复核技
术服务工作。
2.5项目地点:江苏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广东省等省份(具体
地点将在后续具体项目中明确)。
2.6服务期:
1)本次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服务期为3年;
2)后续项目进度要求将在后续具体项目合同中根据项目实赤情况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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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专用章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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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
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近5年内(2018年11月至今),具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GB17741-2005)规定的I级工作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评价报
告关键页(报告封皮及明确工作等级和工作内容等信息的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4.3发售时间:2024年1月5日17:00一2023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
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签署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见首页服务中
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
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使用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
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成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
费用
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票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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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提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4年1月29日9:00
方式二(邮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
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非正常邮寄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
林莉
联系电话:
010-80939760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4年1月29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
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
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
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
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段梳文
被拒绝
9.保密及廉洁
专用章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迹等排汉。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蒋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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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限公司
117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
邮
编:100840
建大厦一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m
异议联系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且】一【在
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
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
法等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程有限然
招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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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