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财政局“迈开改革步子”创新提升阳谷县财政局“迈开改革步子”创新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阳谷县财政局“迈开改革步子”创新提升阳谷县财政局“迈开改革步子”创新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2年,阳谷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迈开政采改革步子,创新采购思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活动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积极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一、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学习,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一)发放政策文件汇编,提高落实政策能力水平。一是加强中心人员内控管理学习。经常性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学习讨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推进改革服务工作的能力。自觉对照遵守《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的有关通知》,强化服务意识,严肃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政府采购服务工作。二是及时转发上级政策文件。向各采购单位及时转发《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各类政策文件,确保各采购各方能更加精准地把握新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三是发放政府采购政策汇编、册子。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将整理相关政策形成的《阳谷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和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操作指南》、《政府采购100问》发到各预算采购单位手中,督促各采购单位全面发挥落实好各项采购政策,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线下培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应县纪委和县审计局邀请,开展了两次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相关政策解读”为主题的培训会。两次培训涵盖范围覆盖了各预算采购单位。精心准备培训内容,结合实际操作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培训课件PPT模式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政府采购方式及代理机构的选择、预算一体化环境下政府采购流程和注意事项、容易违反规定的情形、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责任、政府采购的发展、常见问题和案例分析”等七大部分,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详实解析,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切实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6月1日,根据聊城市财政局《关于举办齐鲁云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人培训会议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采购单位参加齐鲁云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人线上培训会议。会议采取在线直播方式,培训会上,认真细致全面地讲授了网上商城相关政策,讲解了预算一体化平台和网上商城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帮助采购人熟悉网上商城相关政策,熟练操作预算一体化及网上商城系统,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

二、“双管齐下”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赛活动,激发政采学习热情

(一)开展线上竞赛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从8月5日开始,加强宣传动员,坚持以“完成任务人数为基础,动员全员参与为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各采购单位、社会代理机构等,通过中国财经网、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线上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各单位参加人数近2000人,进一步加深了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充分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二)创新形式开展线下竞赛活动。9月23日,在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组织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暨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阳谷县融媒体进行现场直播,观看人数近4000人,线下竞赛活动与财政部联合中国财经报共同举办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有机融合,积极营造了线上线下宣传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立足岗位做贡献,真抓实干创佳绩喜迎二十大的热情,同时激励从业人员更好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引导供应商等社会公众更加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创新突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根据改革任务、营商环境制定方案文件。一是根据《阳谷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聊城市政府采购“揭榜挂帅”任务清单》、《聊城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攻坚任务》要求,及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鲁西领跑,全省先进”的目标定位,大力打通堵点、破除痛点、解决难点,向各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了《阳谷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攻坚任务,切实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向各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阳财采〔2022〕18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融资政策效果,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引导中标企业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进行合同融资,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助力中小企业提振信心、加快发展。今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项目成功办理16笔,融资金额4513万元。二是召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介会。9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2022年阳谷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介会,会上,宣读了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政策,通报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进情况,介绍了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取得的成绩;县建设银行做了典型发言,分享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开展了现场交流及授信签订仪式。通过推介会,进一步推广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规模,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覆盖面和办理效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齐鲁云彩网上商城采购,提高采购质效。自启用齐鲁云采聊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来,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鼓励采购人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政策的宣传和实际运作,让采购人意识到齐鲁云采网上商城采购的规范性、便捷性、高效性和节约性。今年以来,我县通过齐鲁云采聊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累计采购5589笔,采购金额8344万元,位居我市前列。

(四)顺利完成聊城市首个县级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6月28日,聊城市首个县级政府采购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阳谷县2022年度森林督查暨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项目顺利完成。该项目为县级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做出了积极探索。通过数据远程交互,评审专家完成“云上”沟通、“同框”评标、“云签”认证等评审工作,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全程留痕、可查可溯。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不同区域评审专家的资源共享,打破了传统政府采购项目空间维度的限制,避免“熟面孔”、“打感情分”,从源头上预防与遏制了串标围标,保障了供应商公平充分竞争;节约交易成本,疫情期间减少了评审专家的流动和聚集,同时节省了异地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支出,降低了评审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五)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督促落实采购任务。组织各部门通过“832平台”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确保政策取得实效,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不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农副产品采购具体流程的指导工作,引导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工作,督促各采购单位及时落实填报的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针对已填报预留份额但采购农副产品较少或者未采购的问题,将通过政策宣传、口头约谈、通报等方式,要求填报预留份额的采购单位按时做好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推进彭水消费帮扶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任务“双落实”。鼓励各单位依托彭水消费帮扶任务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相结合,鼓励动员各采购单位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通过“832平台”采购发放彭水帮扶产品,推动了消费帮扶任务与“832平台”有效对接采购,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按时完成消费帮扶和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任务。1-9月份,在“832平台”已完成采购额64.69万元,帮扶效果明显。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及时转发《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聊财采〔2022〕15号)文件,要求各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积极推行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供应商可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9月2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阳谷县人民医院特定蛋白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告,已经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落实到了项目招标文件中。

(七)推进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创新攻坚任务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深入分析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主要特点,发现财政评审类项目正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的框架协议模式标准,经过沟通协调,10月14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阳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不仅避免了多次重复组织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还有效保障了入围阶段的竞争性,提高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八)发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作用。一是禁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设置门槛,禁止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货物和服务项目10%-20%的优惠幅度、工程项目 5%的最高优惠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是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货物、服务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和1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日常考核推进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的正确引导和监督管理,提高代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规范操作行为,向各招标代理机构印发了《阳谷县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阳财采〔2022〕19号)文件,对信息公告发布、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档案管理、质疑答复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等内容进行日常绩效评价,督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为我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二)推进在线投诉运行工作。我省今年正式推行在线质疑、在线投诉。在2021年线上投诉试运行的基础上,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线上投诉运行更加稳定成熟,供应商在线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进一步畅通了供应商救济渠道,降低了供应商维权成本,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线上投诉功能运行,供应商可在线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将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降低供应商维权成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与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为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商环境 财政局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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