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公安局供电设备及材料等招标公告
吉县公安局供电设备及材料等招标公告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供电设备及材料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JZCX-2016-002
二、项目名称:吉县公安局供电设备及材料等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一包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双电源配电柜 | 套 | 1 |
发电机组(连接母线、设备线卡、配电防护网、安全标示牌、绝缘垫、机油、防冻液、柴油、大桶、接地保护、焊接烟筒等) | 套 | 1 |
材料等 | 项 | 1 |
2、询价范围:以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3、交货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吉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5日
2、发售地点: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8室)
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询价文件,代理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 : 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询价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6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其他:
1、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2、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69
采购代理机构: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吕股长
联系电话:****-*******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3月31日
标签: 公安局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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