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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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湟水河城区段水利功能提升改造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6066-采购年序列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局北川河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邀请招标方式采购PE管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宁地处青海省东部,黄河支流湟水上游,四面环山,三川会聚,扼青藏高原东方之门户,是青藏高原第一大城市,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古有“西海锁钥”之称。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交通中心,主要工业基地。

西宁市平均海拔2261米,湟水及其支流南川河、北川河由西、南、北汇合于市区,向东流至小峡出境形成东、西、南、北向河川谷地及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向山岭十字形谷地,使西宁市呈现“四山夹三河”的“十”字形分布,市区位于河谷地带。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一级支流。经海晏县由西向东从托落图流入湟源县、湟中县、市区,从小峡口流出西宁市,境内流程95.9公里,境内流域面积7665平方公里。是西宁市区和所辖三县人蓄供水、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主水源。西宁市区的水系主要由西川河、南川河、北川河构成,它们在西、南、北三个方向汇集于市区中部,东流于小峡口出境,形成东、南、西、北向的河川谷地及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向山岭的十字形谷地,湟水河贯穿西宁城区50余公里,将西宁城市中心区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四个区域,形成“三水贯穿,两山对持”十字形地形地貌。

㈠工程治理范围

从海湖桥以东,分水口上游665米(含上有清淤范围)至共和路桥,河道总长约7.6km,河道内高程从2244m~2210m,河道平均纵坡约4.1‰。

㈡ 河道工程

⑴河道疏浚

疏浚范围为从海湖桥以东,分水口上游665米(含上游清淤范围)至共和路桥,总长约为7.6km,平均比降4.1‰。疏浚平均厚度0.47m,疏浚量为22.11万m3。

⑵分水闸及拦砂坎

重建原分水闸,布置在海湖桥上游约100m处,采用液压升降坝与平板闸相结合,设计总宽度69m。拦砂坎布置在分水闸上游100m处,坎高1m,顶宽4m,埋深1m,坎长70m,格宾石笼结构。

㈢ 蓄水建筑物改造

为营造连续生态景观水面,在主河槽内修建14级蓄水建筑物。吸水建筑物采用液压升降坝,闸型为开敞式结构。闸室总款43.75~60m,挡水高度2.0m~2.5m;闸前采用长10m、厚0.5m混凝土铺盖及深2.0m,宽1.0m格宾石笼防冲;下游设钢筋混凝土消力池,池深0.6m及深2.0m,顶宽5.0m格宾石笼海曼防冲。

㈣ 泄洪排沙槽续建工程

采用无压流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型式。续建范围:报社桥上游150m(已建泄洪排沙槽末端)至末级液压升降坝,全长约2.634km,采用两孔,每孔净宽7m,净高3.0m,总宽16.1m。

㈤ 主河槽补水工程

采用直埋PE 管分别从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引水。第四污水处理厂引水至分水闸,需铺设补水管线长约2.9km。第五污水引水至北川河入湟口,需铺设输水管线长约5.5km。南川河退水及排污涵污水导入左岸泄洪排沙槽下泄。

㈥ 南川河导流工程

在南川河出口处修建集水槽,长64m,净宽2.0m,C25 钢筋混凝土结构,槽壁厚0.4m,底板厚0.4m。集水槽与箱涵采用倒虹吸连接,选用两根DN1000 钢管,同槽埋设,管中心距离2.2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如下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人
供货期

1
PE管
DN500
m
5775

2016年4月-2016年7月

2
PE管
DN800
m
7875


3
PE波纹管
DN800
m
2650

3、采购数量: PE管(DN500)5775米,PE管(DN800)7875米,PE波纹管(DN800)2650米。

4、交货时间:2016年4月~2016年7月。

5、交货地点:湟水河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PE管(DN500)抗压0.8mpa,PE管(DN800)抗压0.8mpa。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1.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1.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1.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叁佰万元以上(包括3佰万元)。

1.1.4、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质量保证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1.1.5、近3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工程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1.1.6、代理商需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

1.1.7、制造生产厂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产品取得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商砼增加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报名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 年4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月8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电建水电四局资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水电四局办公楼2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北川河项目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陶家寨水电四局北川河综合治理项目部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韩之武

电 话: 138*****261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77号水电四局办公楼25楼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米宏伟

电 话: *******

传 真: ******* 七、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6年03月 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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