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询比公告

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询比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于地铁复兴城、地铁紫阳城、地铁鑫城租赁住房房屋精装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发布询比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国内企业报名参选。

业主: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完成地铁复兴城、地铁紫阳城、地铁鑫城127套房屋硬装、软装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施工、验收等工作。地铁复兴城住房101套,建筑面积4981㎡;地铁紫阳城住房3套,建筑面积279㎡;地铁鑫城住房23套,建筑面积1736㎡。该项目投资额暂定人民币840万元。

2.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现场调研,复核现场尺寸。依据现场情况,完成房屋硬装及软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效果图、户型图、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房屋装饰材料、洁具、电器、家具等配置表,编制工程概算,配合需求方施工招采、工程施工、验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如有)等。

二、询比范围: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

三、标段划分:本次询比的共分为1个标段。

四、时间要求:15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五、参选方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

1. 参选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 资质要求: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注册于参选人单位(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4.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2月至今)至少3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参选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报名。

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六、报名方式:

1.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询比报名工作由需求方或需求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和安排。

2.参选方应委托专人携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方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参选方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参选方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询比代理方查验,同时将以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加盖参选方公章)递交询比代理方。

3.参选人报名时在询比代理处核验报名资料原件并按询比采购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4.询比(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地点: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9日17:30时止,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铁项目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联盟路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5.参选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证明文件,需求方不予接收受理。

需求方: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铁项目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联盟路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联系人:屈松园 郑航

电话:027-********180*****1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租赁 住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