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师高炮团训练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步兵师高炮团训练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西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团训练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63号
投资额:约162万元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招标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五大员的上岗证;④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1月份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贿赂犯罪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否则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安吉大道54号预备役高炮团办公楼3楼党委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团
地 址:南宁市安吉大道54号
联 系 人:李股长
电 话:****-*******(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廖工
电 话:****-*******(fax)
招标人:广西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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