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高速公路2016年度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平阳高速公路2016年度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人)决定对2016年度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1)2016年度实施的单项投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除外);
(2)承担上述项目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审核、最高限价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业主委托的其它招标、采购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且具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的资格。
2、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2013年1月1日至今,以所代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满足:
(1)3项以上(含3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2)3项以上(含3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代理工作。
投标人业绩的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须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发展改革,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其指定的网络媒体发布。
3、投标人拟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师职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2项以上(含2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山西平阳高速高速公里建设管理处(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中兰村),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⑤《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名单(本企业所在页面)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⑥所代理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打印件内容须与相应网页内容一致,否则不予认定。);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印件及上述材料①~④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将现场验证投标人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发布资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8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平阳高速高速公里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中兰村
邮 编:0451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3*****556
2016年3月31日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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