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为南建标[2024]002号的 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 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3]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安市北部,涉及丰州镇、康美镇、洪濑镇、梅山镇、金淘镇、诗山镇、码头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安市北部,南至丰州镇(晋江交界)、北至诗山镇(永春交界),分别对丰州镇、康美镇、洪濑镇、梅山镇、金淘镇、诗山镇、码头镇7个乡镇进行灾后整治修复提升改造,改造总长77.9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内容为周边道路工程(道路白改黑约27.9km及路面病害处理和安全设施提升等)、交通安全(补充路面标线75km,新增红绿灯2处)、绿化修复及节点提升(面积约******㎡)、排水工程(积涝点7处,共11.4km)、电气工程(路灯改造约2164套)等在内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2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5.2. 内容:工程设计: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专业的设计及概算文件、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所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 年 0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市政路桥等专业。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1 月 08 日08时 00 分至2024年02 月 02 日08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帐户(以下二个帐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100100*****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43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以上二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③或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02 月 02 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本项目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远程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 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 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 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现场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使用 CA 数 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2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634.33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六层,邮编:******

电话: 159*****457 传真: / ;

联系人: 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电话:156*****283,传真:/

邮编:******,联系人: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 , 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标签: 修复提升 工程设计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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