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党建引领,培育人才:聚焦静安区社会组建党百年主题,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2、服务凝聚,完善功能:保持与社会组织线上线下互动,宣传贯彻好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
3、协调关系,树立品牌:搭建社会组织与各方对话平台,扩大优秀品牌社会组织和领项目覆盖面;
4、整合资源,拓展外延:开展社会组织跨界交流合作,完善区域化党建格局下社会组织“共同行动”工作联盟作用;
5、代表利益,反映诉求: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反映诉求渠道,改善社会组织发展软环境。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5]51号)首次就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46号)、市委“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专题会议”均提出,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市委“1+6”文件强调“各区县要立足实际,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依托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建立联系相关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撤二建一”后新静安首个五年发展规划提出要“深化、拓展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业务指导等功能。” 作为静安区“1+14+X”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中的“1”,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发挥管理、服务、协调全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具有功能作用上的特殊性、唯一性、排他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41号3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吴嘉詠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统路480号

联系电话:0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管办

联系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

联系电话:02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胡世暘

联系地址:共和新路3737号B501室

联系电话:02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管理服务 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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