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搬迁项目办案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搬迁项目办案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搬迁项目(办案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公开征集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搬迁项目办案设备供货单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搬迁项目(办案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三)供货地点:东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四)供货时间:3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响应要求
(一)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资金方面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后至开标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资金(提供承诺函)。
(六)付款方式:设备采购安装完成且财政资金下拨后支付货款。
(七)提供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保修、维护)。
(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费用及选聘办法
(一)采购费用:采购控制价为104,095.80元,报名单位以控制价为基础进行报价(报价包含设备制作或采购、包装、装卸、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评选工作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组成询价小组统一拆封确认。询价小组对公告载明的各项要求(资质、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等)进行资格评审,资格符合要求的,以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时,不影响询价工作的开展)。
(三)在单位组织询价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我方将终止询价工作。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报价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报名文件需密封,资料装订成册制作目录。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文件需验原件。)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2日下午5点止(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文件袋密封,封面上写上供应商名字,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报名地址:东方市公安局东804室(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3号)
(四)联系人:王警官188*****311
六、其他事项
(一)成交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
(二)报名单位需本单位派员亲自报名(现场核验委托书及员工单位证明),若报名时或询价工作后发现为挂靠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报价表
东方市公安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 |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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