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仁化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拟对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RH2016GZ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45*****39666.doc">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10: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10: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2楼(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12300

(二)采购人:仁化县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5*****59493.doc">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荧光 光度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