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电梯更新维修工程
直管公房电梯更新维修工程
日期:2016-03-31
项目名称:直管公房电梯更新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东采购办2016-号项-000073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
建设地址:天坛东里南区4号、5号楼;广渠门内大街14号楼(北梯);琉璃井路83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王飞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鼎力办公楼二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财政资金286.07万元
招标范围:旧电梯的拆除运输保管、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生产或供应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应为标准定型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产品样本和检测报告)。
4、投标单位如是安装单位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电梯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等级;制造商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到场被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样本、检测报告、安装单位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上资料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并装订成册)
7、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检发〔2014〕46号),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鼎力办公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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