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保障设备租赁及操控招标公告第1包

舞台保障设备租赁及操控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舞台保障设备租赁及操控

二、项目编号:2024-VATCGZ-F3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舞台保障设备租赁及操控

本次项目共由舞美布设、灯光和音响系统租赁及相关操控服务3个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如下:①舞美布设,舞美设计以传统大红灯笼为总体视觉效果,利用礼堂现有主屏幕,另需租赁配置LED屏天幕3组,舞台两侧LED屏侧幕各3组,以及相关架设、运行等保障器材。此外,在舞台台楣悬挂会标:“XXXXXXX2024年迎新春文艺联欢会”,并对台口两侧墙面进行舞美装饰。②灯光系统(包括设备操控服务),需租赁配置切割灯、染色灯、光束灯等各类舞台灯约226台,以及灯光控制台、服务器等相关运行保障设备。③音响系统(包括设备操控服务),需租赁配置全频线阵音响、超低音响、返听音箱、补声音箱共28台,无线手持话筒8支,头戴话筒12支,以及话筒信号放大器、数字功放、数字调音台、音乐工作站等相关运行保障设备。

北京市海淀区

进场服务(包括提供舞美布设方案)最迟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月18日。

进场服务期限:进场服务后10日(具体指舞美布设、设备器材装台及联调联试完成后,至演出结束,共10日)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项目预算: 35.01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经营范围具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相关租赁,并从事该行业5年以上,期间承接过国家党政机关、军队、国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演活动,具备承接此次项目能力。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33*****810@163.com。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2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到联系人:冯先生,133*****810。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010-********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租赁 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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