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LSZC-ZB2016-08号2016-2018年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居民大病保

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LSZC-ZB2016-08号2016-2018年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居民大病保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卫计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16-08

2、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2016年度筹资总额的5.5%,2017年、2018年类推)。

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已获得江苏省保监局核准的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资质;

(2)总公司同意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承诺提供相关支持;

(3)在溧水区设有完善的区级分支机构(但区级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

(4)能够配备熟悉当地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队伍,能提供驻点、巡查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服务;

(5)具备完善的健康保险精算、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的制度和能力;能够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单独核算;能够提供及时结算服务;

(6)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7)中国保监会及江苏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统筹地区同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投标。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总公司批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4)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对投标人理赔权限的授权文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所承诺理赔权限能实现的相关文件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5)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健康保险)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6)投标人在溧水区设有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7)本项目拟投入管理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表。包括提供投标人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人社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能反映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的基金缴纳个人账户对账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证明材料;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等)

5.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须下载********_63260.html">《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_63263.html">《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 4 月 21 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21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11、标前答疑会:视情况组织。

1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采购单位联系人:谢英顺 电话: ***-********

14、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唐 奇

电话(传真):***-********

邮 政 编 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8506)

帐 号:****************000332

关于本次招标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njls.gov.cn/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 3月 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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