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YCG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15 万元,招标人为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热值 5500 大卡煤炭 2000 吨;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 10
日内供货完毕;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热值 5500 大卡煤炭 3500 吨;合同履行期限:中
标后 10 日内供货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 001 包; (002)海
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 002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 001 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近三年单项合同类似业绩 1 个;2)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002 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 002 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近三年单项合同类似业绩 1 个;2)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会议室(海城市新东路 85 甲-S1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会议室(海城市新东路 85 甲-S16)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2024001
项目名称: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2024—2024 采暖年度四期燃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2600000 元
采购需求:热值 5500 大卡煤炭 2000 吨;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 10 日内供货完毕;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550000 元
最高限价(元):4550000 元
采购需求:热值 5500 大卡煤炭 3500 吨;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 10 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近三年单项合同类似业绩 1 个;2)提供一
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现场报名
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
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发
至邮箱:chengyusw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并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 13941289612 联系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以收到符合要
求的资料邮件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分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包(包号 001、002)进行全投,可兼投兼中,
若其投标人只投其中部分包段,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新东路 85 甲-S16
联 系 人:王兴岩
电 话:0412-3201448
电子邮件:26215010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城市中街北路 13-S3 号
联 系 人: 刘毅琳
电 话: 13941289612
电子邮件: chengyusw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