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智慧交运二期湘江大道景观道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智慧交运二期湘江大道景观道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1建设目标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智慧交运二期(湘江大道景观道)项目,本项目以方便公众出行为、提高道路安全行驶措施为抓手,以保障交通安全、提升道路监管能力为核心,通过集成智能物联网终端,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视频监控、交通流量采集、以及浓雾低能见度交通诱导、路面结冰监测预警、车辆感知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公路管理运行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望城区铜官街道安全监管能力。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围绕国内智慧公路建设趋势及要求,并结合铜官湘江大道景观道数智化现状及铜官街道办需求,通过建设五大子系统对湘江大道景观道实现车流监测为交通管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持,对因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及人为因素等原因引起的安全隐患进行智能识别与及时预警。具体包括:

2.1 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

拟在湘江大道景观道部署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以期降低雾天低能见度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减少路段安全隐患,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2.2 交通流量统计子系统

针对湘江大道景观道人流、车流飞速增长,本项目通过采用集成视频检测、目标识别等智能化技术的交通流量统计子系统,以获取湘江大道景观道交通数据,实时监测区域交通运行状况,提高有效预防与应急处理能力,对安全风险做到早判断、早预防、早处置。本项目拟通过部署交通流量统计子系统。

2.3 道路结冰监测系统

本项目采用融合智能感知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型信息化技术的道路结冰监测系统。本项目拟于古城大桥重点区域上布设结冰监测系统。

2.4 来车主动预警子系统

本项目针对铜官湘江大道景观道的实际地理环境,拟在部分交叉口双向车道建设来车主动预警子系统。该系统主要通过在事故多发路段、视距不足路段设置来感知和提示设备,向对向行驶过来的车辆进行光信息提示,提示驾驶员注意前方来车情况,进行及时避让,从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2.5 轻测速预警子系统

本项目拟在在事故多发路段、易发超速路段部署轻测速预警子系统。该系统主要通过设置车速提醒及超速抓拍设备,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从而提高路段整体交通安全水平。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需软硬件部署。服务期限自完成本项目所需软硬件部署并经采购人和区数据资源中心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必须符合采购人设施安全标准,并能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交货时间和产品质量要求,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装方案,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直到设备正常使用运行、验收。

2.2.中标人负责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所有所需配套设施的供应、安装、建设、调试(包括所有费用)。

2.3.在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技术手册,提供中文版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不低于3次以上的现场技术培训。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为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2 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一年质保,质保期自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质保期结束后须再提供两年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维修等。

1)质保期自区数据资源中心出具验收意见之日起计算,质(维)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因维修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4、硬件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定期进行日常质量巡检,巡检内容包括:设备外观完整情况、设备供电、网络是否正常、显示器亮度是否正常、硬件系统功能是否正常工作等,并建立设备维护记录。

2)免费更换由于原材料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部件;如果在规定时限内不能修复故障,提供备用设备替换故障设备。

5、软件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应用系统从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运维期内,为确保本项目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升级服务并负责对运行中出现的软件故障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故障情况派遣技术人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2)如对设备的软件有新的改进、增加新的功能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均及时提供给采购人升级、使用。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项目验收以相关检测报告及相关部门(区交通局及区数据资源中心)认可为准。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1.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最终结算金额以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如有审计,以审计报告为准)。结算审核后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所报总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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