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内封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项目业主): 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世彬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公章)
比 选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
1项目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
2项目批准文号富发改发[2016]8号
3建设地点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校园内
4建设规模加固维修1470平方米
5建设投资152.24万元
6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7比选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见项目清单)
8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9质量标准合格
10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1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12报价方式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13报价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比选保证金6万元。
15踏勘现场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
16比选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替代
17比选文件份数1份正本、1份副本
18比选被邀请人提交比选相关资料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15时00分止;地点: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9比选时间、地点同前
20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2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10%计算缴纳,不计利息。
22最高控制价152.24万元
富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施工
比 选 方 案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197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比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省时间、监督有效,达到择优确定比选申请人的目的。
第三条 项目比选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时须成立项目比选领导组、组建评审委员会。比选工作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
第四条 工程说明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0项。
第五条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项。
第六条 报价要求详见比选择须知前附表第12、13项。本工程采用二次报价,即以网上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如果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则第二次报价无效,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有效报价。
如工程量和项目有增、减,按2015清单定额计算,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的《自贡建设》公布的低价计算,取费标准按中选企业取费证标准执行,结算总价则以中选价与最高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按实结算。
第七条 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价:
(一)商务部分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6、建造师(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个人简历及类似工程施工管理证明文件;
7、业绩材料,财务状况材料(按比选公告要求提供);
8、建造师(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非退休人员;
9、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员)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10、规费许可证或市以上造价管理机关出据的证明。
(二)施工组织方案部分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项目组织机构;
4、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
5、施工平面布置图;
6、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人力、财务、设备、设施等);
7、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协调配合方案;
9、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10、比选被邀请人网上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实施方案中的报价必须与网上报价一致,若不一致,评审委员会只按网上报价进行评审及谈判;比选被邀请人报价以企业成本为准,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若高于最高控制价,比选人不予接受,视该比选被邀请人自动退出比选。
11、施工中涉及到施工方的各种关系的协调,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出现涉及人身、财产的安全事故,其法律、经济责任概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2、比选申请人在制作比选文件时,若有置疑,在比选48小时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比选24小时前答复比选申请人。
第八条 实施方案的密封和开封
(一)密封
1、比选被邀请人应准备实施方案正本1份和副本1份(A4幅面),每份实施方案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实施方案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比选被邀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实施方案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实施方案中。如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比选被邀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实施方案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实施方案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4 、实施方案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比选被邀请人负责。
5、实施方案的密封和标记:送达实施方案时,比选被邀请人应将实施方案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所有信封上均应:①标明项目名称,②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③信封上还应写明比选被邀请人名称和地址; 如果比选被邀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比选人对实施方案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二)开封
1、监督机关或比选被邀请人代表检验实施方案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2、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由比选人开启实施方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实施方案:
1、不缴纳比选保证金的;
第十条 评审标准
1、评审委员会先对比选被邀请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资格部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进行下一步。
2、评审委员会对比选被邀请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下一步。
3、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建设中的安全、工期要求、报价的保证措施、履约保证金、决算办法、付款方式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4、谈判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在同一时间作第二次报价(最后一次。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只按第一次报价进行评审及谈判),填写“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及第2次报价单”。
5、确定中选人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如有并列,再次进行竞价,直到决出最低价为止。
6、评审结束时,评审委员会须向比选人提出确定中选人的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评选程序
(一)在评选开始之前的30分钟内,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比选人签到。
2、监督人员签到。
3、比选被邀请人签到。
4、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到。
5、监督人员查验评审委员会成员资格。
(二)在预先确定的评选开始时间,比选人、比选被邀请人、监督人员应当在评审现场。比选人主持评选活动,进行以下工作。
1、比选人宣布评选活动开始。
2、评审委员会确认比选被邀请人代表身份。
(三)监督人员宣布评选纪律。
1、对比选被邀请人的要求:从签到时至报价结束,不得与其他比选当事人串通比选。
2、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在整个评选过程中,不得向外界有任何联系,如要离开评审室,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下。
3、对比选人、监督人员的要求:在整个评选过程中,不得有诱导性、歧视性的发言和暗示。
(四)谈判顺序:比选被邀请人抽签方式决定谈判顺序。
(五)评审委员会对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下一步。比选被邀请人都未通过资格审查,宣告比选失败。
(六)评审委员会对比选被邀请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进行审查。
(七)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八)谈判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在同一时间作第二次报价(最后一次),填写“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及第2次报价单”。
(九)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条款”及“评审确定中选人办法”进行评审,推荐出中选人。
(十)比选人宣布评审结果,评选活动结束。
第十二条 比选相关资料索取,必须是比选被邀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拟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员)本人,且须持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施工设计图纸收取押金200 元,退还图纸时一次性退还图纸押金。
第十三条 比选时间、地点、文件份数: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7、18、19项。
第十四条 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
1、交纳比选保证金金额: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4项。
2、比选保证金的退还。直接向比选人提交的,未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的,在报名截止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比选申请人;未中选的比选被邀请人,在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的比选被邀请人,中选的,转入履约保证金;比选失败的,比选人在比选失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3、比选保证金的没收。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没收其比选保证金:A.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无正当理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不参加比选谈判且经合理催告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证明的;B.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C.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差额履约担保的。
(二)履约保证金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比选被邀请人应本比选方案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21项。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担保方式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现金担保的,取消中选资格。
第十五条 比选计划草案
1、比选人持比选方案、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书、项目批文、比选项目概况、比选公告等资料,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到发改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时间安排:拟定于 2016年3月31日 在四川日报网发布比选公告。2016年4月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富顺县教育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2016年4月11日15时00分在富顺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比选。
3、邀请比选申请人的数量: 3 个。
4、拟划分合同段的数量: 1 个合同段。
5、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
6、比选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随机选择比选申请人报告、评审报告、中选通知书、合同书等资料到发改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比选申请人应当承担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 本《比选方案》的解释权属比选人。
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盖章)
2016年3月30日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及第 (1或2)次报价单(此单需复制)
我单位作为比选申请人,对此次比选活动中我方所承诺的条款已经完全明确,也深知所承诺的事项和作出的报价可能给我方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我方在比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因报价低或不执行承诺条款而不履约,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监管部门市场禁入等处罚。
我单位在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报价为:在比选人确定的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为 万元(大写)、小写 (小数点后必须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建设工期: 天;
实物工程量增减按 结算。
比选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 年 月 日
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
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校园内。
3、项目具体要求:
①技术标准:该工程建设按国家标准,其建设规模见清单和详图。严格按图施工。
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与国家标准。
③质量等级:合格。
4、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二、项目审批情况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发(2016)8号文件批准立项。
三、经批准的预算投资额情况
富顺县政府性投资评审中心富财评[2016]94号文批准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造价预算等均送审结案。
四、比选方案备案
比选方案已报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富发改比备[2016]17号。
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施工
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发[2016]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富发改比备[2016]1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
项目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校园内
实施时间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加固维修教学楼及教师宿舍楼1470平方米
建设资金省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
(3)其他要求: ①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②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教学楼及教师住宿楼加固维修工程施工”,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银行进帐回单”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邮箱********92@qq.com">********92@qq.com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3月3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4月6日15:00 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富顺支行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
要求最高限价 比选保
证金备注
施工1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152.24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4月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富顺县教育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
地 址:富顺县代寺镇福堂小学校
邮 编: 643200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59*****896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92@qq.com">********92@qq.com
附:工程量清单(B、C两种报价方式适用)
2016年3月30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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