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校区望湖公寓、首义校区交通标线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湖校区望湖公寓、首义校区交通标线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保卫部研究决定,现对南湖校区望湖公寓、首义校区交通标线进行完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南湖校区望湖公寓、首义校区交通标线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位置

1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335米

望湖1栋

2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192米

望湖2栋

3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186米

望湖3栋

4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198米

望湖4栋

5

坡道板(橡胶)

1米

155个

望湖宿舍

6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136米

首义幼儿园

7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156米

首义社区服务中心

8

非机动车车位

宽度:150mm

266米

首义体育馆

9

非机动车模型

1米

35个

非机动车位

三、项目实施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首义校区

四、项目控制价

南湖校区望湖公寓、首义校区交通标线项目控制价为3万元。

五、项目履行期限

7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纳税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承诺函。

七、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采购。

1.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资质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

(3)报价文件(需注明货物清单,包括单价和总价)。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实际计划等。响应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102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102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2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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