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外窗工程招标标段二
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外窗工程招标标段二
延安万达城-住宅四期
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延安万达城项目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四开区26#-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0,566㎡,规划总建筑面积211,325.06㎡,地上建筑面积173,510.0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5,716.00㎡,配套建筑面积364.00㎡,底商建筑面积7,430.01㎡,地下建筑面积37,815.05㎡。规划业态有地下车库,洋房、小高层、高层住宅、LOFT公寓、底商。
2、招标事项: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外窗工程(标段二)
3、标段划分:1个标段(4#、5#、6#、7#、8#、9#、10#、11#)
4、招标范围:
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外窗工程招标内容为四开地块住宅:4#-11#(除住宅底商、地上单元门、与主楼不相连出地库楼梯间百叶)的外墙门窗、连廊及物业用房及配套用房的门窗、格栅百叶的供应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洞口复核、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封胶、塞口塞缝、防火封堵、防水封堵、后置埋件、二次倒运、五金件安装、仓储、保管以及检测、试验、现场安装及调试、现场配合验收、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质量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工作,协调政府办理相关手续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涉及的相关措施费用等,并包含招标范围未尽述之施工图纸上反映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图为准),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特别说明:自行办理在工程所在地开展施工所必须办理的一切行政许可文件及承担相应费用,合同价款中包含本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所需的一切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及由此引起的所有工程量变更。
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6、工期(暂定):
6.1、26#-2地块暂定分为三个批次移交,本次招标仅涉及其中两个批次,分别为:
(1)第一批次:6#~9#、11#,绝对施工工期为:139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完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2)第三批次:4#、5#、10#,绝对施工工期为:258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5日
完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6.2、工程正式移交日期为:
(1)第一批次:2024年10月30日(6#~9#、11#)
(2)第二批次:2024年12月30日(1#、2#、12#、14#~16#)
(3)第三批次:2025年06月30日(3#~5#、10#、13#及底商)
自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完成。开工时间以业主指令为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意向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万达招采平台),经招标小组评审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注册年份:截止至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3年(不少于2020年12月)。
3、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4、年营业额:近3年平均年营业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5、资质等级: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表现:递交近3年的审计报告(2020-2022年), 证明:
(1)目前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长期盈利能力;
(2)有充足的经营现金流。
7、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近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的至少2个合同额在400万元以上的代表业绩
8、拟派的项目经理:可派往招标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固定职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负责过不少于2个金属门窗施工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2)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特别声明:不允许其他单位注册的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再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9、履约情况:是否满足如下情况:在递交申请文件前3年内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承诺函)。
三、支付方式(按入伙批次支付):
1、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专业承包商须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样本详见本合同附件)或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进度款中扣除)。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第30日届满。如合同期限延长,则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同时根据预付款比例提供相应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合同价款的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业主收到相应履约保函(或等额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函后,向专业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当专业承包商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30%、60%、90%时,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分别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60%作为进度款;
3、工程完工且通过联动调试,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75%作为进度款;
4、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设计、总承包商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作为进度款;
5、整体工程竣工并向业主移交后,专业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和其他一切有关资料、结算书签订并提交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视项目实际情况)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经业主审批确认结算总价97%的进度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由业主留存;
6、保修期从整个地块全部正式移交开始计算后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并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验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且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业主向专业承包商一次性无息支付除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之外的剩余的相关质保金。保修期满两年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可采用质量保函替代。
7、防水工程进入保修期后满五年,专业承包商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经业主书面确认,业主在扣除专业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及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14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剩余全部防水工程保修金(无息)或返还质量保函。
备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4-01-11 17:00:00
联系人:冯苗苗 联系电话:158*****700
根据下列要求进行上传附件,否则招标方有权直接对报名单位进行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1、报名资料要求的不管是否带有“*”都需要填写上传,特别注意“合作承诺函”“宣读视频”“模板里要求的承诺函”必须上传; 2、财务报表要求审计公司出具的整个文件的扫描件,需要有审计所的章和审计人章,包含利润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命名为“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合计共三个分别上传;财务报表数据填写单位为“万元”; 3、可派项目负责人需上传其本公司近半年社保证明、个人纳税证明及管理过的业绩证明文件; 4、上传的合同扫描件应为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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