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BA********* 项目名称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经办人单位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经办人 吕颖
预算金额 ******.00 人民币 成交金额 ******.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 质保期 12 月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南关区师大一教住宅15栋107室 采购单位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付款方式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供应商联系手机 150*****446 服务时间 2024年0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9号
验收方式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1.确保贵司正常用车,力争为租车方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并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 2. 车辆在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车辆供应商免费提供24小时车辆救援工作,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本、异地救援、人员救援、提供替换车等。 3. 车辆供应商承担向招标人提供租赁车辆的全险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险人民币100万元、车损险、盗抢险、全车玻璃破碎险、司乘险每座人民币2万元(司乘险投保范围为全车人员)、划痕险、基本不计免赔险、附加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4. 租赁车辆在发生事故、保养、维修、盗抢和年检、违章处理等等情况时,车辆供应商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服务,保证贵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5. 车辆ETC由车辆供应商负责办理。
采购材料 自主采购评审方案.png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名称 车辆租赁
单位 数量 1
单价 ¥120,000.00 总价 ¥120,000.00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1)车辆租赁服务1辆; 2)贴膜(3M 膜); 3)脚垫(1 套); 4)免费提供雪地胎(1 套); 5)车辆押金:0 元; 6)车辆交付:送上门交付(根据客户指定地点交车); 7)保险标准:我公司提供租赁车辆的全险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险人民币 100 万元、车损险、盗抢险、全车玻璃破碎险、司乘险每座人民币 2 万元(司乘险投保范围为全车人员)、划痕险、基本不计免赔险、附加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8)维修保养:出租方负责正常维修保养,每行驶 8000 公里保养一次,每行驶 ***** 公里更换轮胎一次; 9)我司合作长春市内维修厂:弘实汽车维修广场(电台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 18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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