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项目编号 | BA*********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士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
---|---|---|---|
经办人单位 |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 经办人 | 吕颖 |
预算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南关区师大一教住宅15栋107室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50*****446 | 服务时间 | 2024年0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9号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确保贵司正常用车,力争为租车方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并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 2. 车辆在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车辆供应商免费提供24小时车辆救援工作,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本、异地救援、人员救援、提供替换车等。 3. 车辆供应商承担向招标人提供租赁车辆的全险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险人民币100万元、车损险、盗抢险、全车玻璃破碎险、司乘险每座人民币2万元(司乘险投保范围为全车人员)、划痕险、基本不计免赔险、附加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4. 租赁车辆在发生事故、保养、维修、盗抢和年检、违章处理等等情况时,车辆供应商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服务,保证贵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5. 车辆ETC由车辆供应商负责办理。 | ||
采购材料 | 自主采购评审方案.png |
采购品目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名称 | 车辆租赁 |
---|---|---|---|
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20,000.00 | 总价 | ¥12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1)车辆租赁服务1辆; 2)贴膜(3M 膜); 3)脚垫(1 套); 4)免费提供雪地胎(1 套); 5)车辆押金:0 元; 6)车辆交付:送上门交付(根据客户指定地点交车); 7)保险标准:我公司提供租赁车辆的全险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险人民币 100 万元、车损险、盗抢险、全车玻璃破碎险、司乘险每座人民币 2 万元(司乘险投保范围为全车人员)、划痕险、基本不计免赔险、附加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8)维修保养:出租方负责正常维修保养,每行驶 8000 公里保养一次,每行驶 ***** 公里更换轮胎一次; 9)我司合作长春市内维修厂:弘实汽车维修广场(电台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 1875 号。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